随着医疗科技的不断进步,伦理问题在医疗实践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根据《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及我院规章制度要求,现对我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委员进行换届,现面向全院及社会各界公开招募伦理委员会成员。招募要求如下:
一、拟招募委员类别及人数
计划招募2名委员,优先纳入从事妇产科、心血管内科、中医科、法学等领域的专家。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伦理委员会职责
对本单位承担的以及在本单位实施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进行独立、公正、公平和及时的审查,履行保护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的职责。审查范围包括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等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提交伦理审查的情形。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
(二)伦理委员会委员职责
1.兼职工作。
2.对送审项目进行伦理审查。
3.担任送审项目的主审委员。
4.参加会议审查,每年会议出席率不低于60%。
(三)伦理委员会委员要求
1.要求思想政治素质高,为人正派,坚持原则,爱岗敬业,身体健康;热爱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组织合作精神;
2.具有一定的51吃瓜 素养和临床经验;
3.致力于保护受试者权益,能够认真履行职责;
4.提交本人简历、资质证明材料;
5.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职业和隶属机构;
6.同意并签署利益冲突声明,保密承诺;
7.报名者应能保证参加伦理审查、以及临床研究方法学方面的初始培训和继续教育;参加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培训及伦理审查基础知识培训;作为委员,接受继续教育培训。
三、委员专业及职称要求
1.医学相关专业人员: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有丰富的临床研究经验。
2.法学专家:医院聘请的法律顾问或其他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且有志于伦理审查工作的人员。
四、招募方式
本着自愿的原则,采取自荐或推荐的方式,形成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应提交报名表(见附件)、资质证明文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证书、GCP证书和伦理培训相关证书)纸质版,暂时未取得GCP证书和伦理培训相关证书的可先不提供。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14日,请将报名表及资质证明材料交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与候选人名单确定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汇总公开招募情况,根据伦理委员会委员组成及任职条件要求,确定伦理委员会新一届委员候选人名单。经院长办公会讨论,以医院正式文件的方式下发任命文件。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电子邮箱:hcyyllb@163.com
联系电话:0592-6589600
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3号楼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51吃瓜 医学伦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