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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吃瓜 医学伦理委员会介绍

发布时间:2021-03-01 

51吃瓜 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13年,设有独立办公室,主要负责在我院开展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项目的伦理审查及日常工作开展。医学伦理委员会设有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委员10名,秘书2名。

一、医学伦理委员会职责

按照我国《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等的要求,对本院进行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进行伦理审查和监督,包括:涉及人的临床51吃瓜 项目、临床新技术项目、药物临床试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试验、实验性临床研究及其他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或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提交伦理审查的项目。宗旨在于保护受试者的尊严、权益与安全,提升生物医学研究的科学性和伦理合理性。

医学伦理委员会根据项目提交组织伦理审查会议,对项目进行初始审查、跟踪审查(修正案审查、年度/定期审查、安全性审查、偏离方案审查、暂停/终止研究审查、研究完成审查)和复审。

二、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与联系方式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伦理委员会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工作,建立伦理审查管理制度、指南和标准操作规程,保证伦理审查过程独立、客观、公正。

名称:51吃瓜 医学伦理委员会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51吃瓜 3号楼4楼437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361026

电话:0592-6589600

E-mailxmhcyyllb@163.com

三、收费标准说明

医学伦理委员会临床试验项目收费标准如下(开发票还需按规定额外缴纳6%税费):

①初始审查每个项目伦理审查费用为3000元人民币;

②初始审查后的复审,每个项目伦理审查费用为1000元人民币;

③跟踪审查(修正案审查、年度/定期审查、安全性审查、偏离方案审查、终止/暂停研究审查、研究完成审查),每个项目伦理审查费用为1000元人民币;

每次付款时,客户附言栏必须备注伦理受理编号,因此请在项目资料被受理后付款,如未注明者财务将无法入账,伦理审查将无法正常进行。付款后请及时告知伦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便及时进入审查流程。

四、医学伦理委员会名单及组成情况

 

序号

姓名

伦理委员会职务

性别

工作单位

专业

职称

1

叶辉

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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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咽喉头颈外科

主任医师

2

张志斌

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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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务管理

副研究员

3

何水珍

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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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

主任技师

4

冯丽华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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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内科

主任医师

5

穆剑刚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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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外科

副主任医师

6

李  艳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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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影像科

副主任医师

7

陶  然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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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案信息

医院管理

8

陈志恭

委员

福建开元大同
  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专职律师

9

庄梓梁

委员

福建开元大同
  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专职律师

10

吴海阳

委员

厦门市海虹社区

社区书记

社会工作师

11

周鸿艳

委员

厦门医学院

伦理学

副教授

12

苏晶晶

委员/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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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管理

医院管理

13

黄元成

委员/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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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

主管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