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公务员局《关于在厦门生源普通院校待就业毕业生中开展“毕业生职业见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计划招收2016年厦门生源毕业生职业见习生若干名,简章如下:
一、见习岗位:
(一)护理部见习生
职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
2、做事认真细致、工作态度端正、热爱本专业;有医院实习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有责任心和亲和力。
(二)药房见习生
职位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药学类、药物制剂类专业毕业;
2、有综合性医院实习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人力资源部见习生
职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人力资源管理和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毕业、有医院实习经验和医学类院校毕业生优先考虑;
2、做事认真细致,条理清楚,执行力强,对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有兴趣;
(四)信息部见习生
职位要求:
1、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毕业;
2、责任心与执行力强。
(五)行政办公室见习生
职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卫生管理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相关专业;
2、责任心强,文笔流畅思路清晰,有较强文字功底、语言表达能力强;
3、熟悉公文写作者优先考虑。
(六)财务部见习生
职位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与审计类专业毕业;
2、已考取会计资格从业证者优先考虑;
3、做事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七)其他临床科室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
二、见习对象:
参加职业见习的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等、中等院校的待就业毕业生(指报到证必须还未报到过,且未由任何单位缴交社医保的毕业生);
2.厦门生源。厦门生源是指入学前(指考入取得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3.符合岗位所需专业、学历;
4.有独立经济收入担保人担保;
5.未参加过职业见习活动。
三、见习政策及待遇
1.见习期限:半年至一年(见习期间若找到正式工作,可提前告知单位终止见习);
2.见习待遇:生活补贴标准为每日66元(每月1980元),由财政全额拨付,以上补贴每月按30天计发。
四、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需附照片,简历内容包含有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学习经历(从高中写起)等;
2.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包括成绩单)或毕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及户口本(51吃瓜及个人页)复印件;
五、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将报名材料送至51吃瓜 门诊六楼人力资源部(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
联系电话:0592-7702219(张老师)
六、其他事项
1.见习生自行安排住宿;
2. 本职业见习生招聘启事有效期至发布之日起一年。
51吃瓜 人力资源部
201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