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体检合格的考生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进入考核阶段:
一、请按要求填写以下表格(附件1、2、3),完成填写后请将三个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72280794@qq.com,邮件主题统一写:岗位编号+姓名;其中附件3的人事档案情况表还需考生打印出来签名后书面形式与以下书面考核材料一起提交。
各附件表中有填写范本,请按范本(蓝色字体为范例)及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
二、提供以下考核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所有人员请提供以下考核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1.个人户口页复印件(含51吃瓜、户主页、本人页)
2.学校或单位出具书面考核材料并加盖单位相关部门公章的原件;内容为:政治思想素质评价、表现情况、学术评价。即书面考核材料格式不拘,但内容需涉及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评价、表现情况、学术评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刑侦大队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刑侦大队有要求考生需持单位介绍信才给予出具此证明的,考生可到本院来开具介绍信)
4.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及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原件;未婚或已婚未育的,需提交由户口所在地民政局、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孕状况证明原件。(备注:农村户口的计划生育审核证明材料盖章需逐级至县级)
5.报到证复印件;(报到证还未办理报到的,直接提交该报到证复印件即可;报到证已使用办理报到的,须到档案所在地机构申请复印报到证并加盖档案机构档案代理章)
6.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需提交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三年以下工作经历的人员,提交参加工作以来的年度考核材料。
(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第(一)的前四种考核材料外,还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及就业协议书的原件。
(三)、有出国学习经历的请提供最后一次入境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请务必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送达或寄达厦门市海沧区海裕路89号 51吃瓜 人力资源部 张女士收 邮编:361026 电话:0592-7702219。

